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
一、一次性告知
(一)办理条件
办理新生儿出生 “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2、为现行婚姻内生育的新生儿;
3、父母均为本省户籍,民族一致,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
(二)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如表1所示:
表1:新生儿出生一套申报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新生儿出生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 发登记表 |
原件 |
1 份 |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 份 |
非新生儿母亲申领,需提供新生儿母亲 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授权委托书,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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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复印件 1 份 |
查看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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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复印件 1份 |
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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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
原件 |
1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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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层级
县级
(六)收费事项
无(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七)办理地点:滦州市人民医院、滦州市中医医院、唐山康诚医院
(八)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30
(九)网办地址:http://tslx.hbzwfw.gov.cn/
二、统一申报表单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整合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如表2所示:
表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
申报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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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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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公民身份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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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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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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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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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与变动人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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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亲属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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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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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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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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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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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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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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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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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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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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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登记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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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户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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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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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有效期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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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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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省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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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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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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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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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省市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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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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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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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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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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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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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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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银行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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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代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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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领社保卡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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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领社保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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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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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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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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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保区划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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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保区划编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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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
1.疫苗接种证、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在医疗保健机构直接发放“疫苗接种证”。
在本省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医疗保健机构凭监护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父母有效身份证件、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医疗保健机构指导申领人登录冀时办,拍照上传落户方户口本首页、落户方户口本户主页、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副联等相关材料至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2.办理户口登记
公安派出所在公安互联网+管理平台凭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落户方户口簙进行出生落户预审。预审通过后,冀时办APP通知申请人到公安派出所领取新生儿户口页。公安派出所指导申请人在冀时办APP上传新生儿户口页。
3.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凭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办理结果信息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提示新生儿父母线下领取或邮寄新生儿社会保障卡,查看新生儿医保电子凭证。
(二)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