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承中医院开展学习《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活动
为推动“信用滦州”建设,7月23日,滦州承中医院开展了学习《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及答题活动。
通过这次活动,大家认真学习了《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知道了为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加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维护社会信用信息安全,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这一系列条例。
也让大家明白了社会信用信息的使用及运行条例,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自然人的社会信用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自然人的社会信用信息。
让大家学到了“人人都要守信自律,提高诚信意识,参与诚信教育和信用监督活动,保证社会信用信息的合法、真实、完整。”也懂得了违反本条例规定在信用信息归集、披露、使用等过程中损害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一系列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