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
2024年度滦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告公示情况公示表.xls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人力资源市场统计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2024年度滦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工作。现将符合要求的9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1日—4月20日,共30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4月20日前向滦州市人社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滦州市滦河西道3号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8室(邮政编码:063700)。
监督电话:0315-7122542。
附件:2024年度滦州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告公示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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