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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4 13:37: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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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总表
(共7类、47项)
单位: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总序号 类别及序号 项目名称及数量 涉及部门
  一、行政处罚 共30项  
1 1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监察大队
2 2 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处罚 监察大队
3 3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监察大队
4 4 对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监察大队
5 5 对从事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工作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处罚 监察大队
6 6 对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监察大队
7 7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监察大队
8 8 对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监察大队
9 9 对缴费单位违法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或者不设账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或延迟缴纳的处罚 监察大队
10 10 对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处罚 监察大队
11 11 对用人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监察大队
12 12 不按照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监察大队
13 13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经责令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监察大队
14 14 对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拒绝和阻碍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员依法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责的、拒绝提供有关材料、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资料、出具伪证以及隐匿、毁灭证据的、拒绝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下达的询问通知书或责令改正决定的、拒绝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的、打击报复举报人员或者不按规定条件解除举报人劳动合同的,违反《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九条的处罚 监察大队
15 15 对用人单位招聘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作,或者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保证金、押金等以及扣押各种证件的和违反《河北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处罚 监察大队
16 16 对企业因不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或者不落实民主管理职权,侵害职工切身利益,导致劳动关系紧张,造成职工怠工、停工等群体性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监察大队
17 17 对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监察大队
18 18 对用人单位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招聘不得招聘人员的,以及向应聘者收取费用或采取欺诈等手段谋取非法利益的处罚 监察大队
19 19 对用人单位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监察大队
20 20 对非法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者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处罚 监察大队
21 21 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监察大队
22 22 违反《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处罚 监察大队
23 23 对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未依规定经过民主程序的处罚 监察大队
24 24 企业未按照国家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或者挪用职工教育经费的处罚 监察大队
25 25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处罚 监察大队
26 26 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处罚 监察大队
27 27 对伪造、仿制或滥发《技术等级证书》、《技师合格证书》、《高级技师合格证书》获取非法收入的处罚 监察大队
28 28 对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明示职业中介许可证、监督电话的处罚 监察大队
29 29 对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未建立服务台账,或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处罚 监察大队
30 30 对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规定在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未向劳动者退还所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的处罚 监察大队
  二、行政强制 共1项  
31 1 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灭失的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相关的资料予以封存 行政审批、监察大队
  三、行政给付 共4项  
32 1 失业保险待遇给付 社保中心
33 2 职业培训补贴给付 再就业办
34 3 稳岗补贴给付 社保中心
35 4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工资科、社保中心
  四、行政检查 共7项  
36 1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社保中心
37 2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劳动关系
38 3 对民办学校的监督检查 行政审批
39 4 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劳动关系
40 5 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行政审批
41 6 对技工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 鉴定中心
  五、行政确认 共1项  
42 1 工伤认定 工伤科
  六、行政奖励 共1项  
43 1 对举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奖励 办公室
  七、其他类 共4项  
44 1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工资科
45 2 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方面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 办公室
46 3 失业登记 就业中心
47 4 就业登记 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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