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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社局 强化劳动争议仲裁规范化建设促和谐劳动关系构
发布时间:2016-01-28 14:3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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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社局

强化劳动争议仲裁规范化建设促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近年来,劳动关系的主体及其利益诉求越来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已进入凸显期和多发期,确认劳动关系、诉求工伤待遇、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主流案件日趋频发,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艰巨繁重。滦县人社局创新工作方式,多措并举,全力打造劳动争议维权绿色通道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仲裁工作运行质量和效能,倾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健全预防调解组织。坚持以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工作重心下移,着力完善基层调解,努力将劳资纠纷化解在基层。该局制定并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人事调解组织的通知】滦人社字【201516号文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在全县以镇(街道办)、园区为单位确立17个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做到组织、人员、场所、制度、工作五落实,通过政策培训、技巧讲解、现场指导以及QQ群交流平台等方式,全力提升了基层组织人员的调解能力,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纠纷发生。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守法维权意识。该局在工作中注重宣传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守法经营,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与能力,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贯穿工作始终,通过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使劳动用工双方知法、懂法、守法。同时,围绕如何完善基层劳资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畅通劳方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劳动者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实施调裁公开审理,实现裁审体制结合。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目前,已在全县庞大、东海、伊利等19家大规模企业已推进实施。坚持“调裁结合,以调为主”,做到及时介入、有效疏导、快速处置,加大仲裁办案督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仲裁效能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柔、裁决公的特点,推行开庭时间公开、审理程序公开、裁决依据公开、仲裁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适用和裁审标准,加强裁审衔接与工作协调,建立诉讼与仲裁程序有效衔接,切实做到“调解为民、秉公办案”服务态度规范。

2015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17起,其中立案处理143起,案外调解22起,不予受理52起,结案率达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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