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加强民办学校信用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加强民办学校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
一是构建评价体系。将办学条件、安全管理、收退费管理、教职工管理、社会评价等内容纳入信用等级评价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了明晰、具体、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对民办学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社会职责和社会公信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分结果确定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信用。
二是强化规范管理。先后出台了《滦州市教育系统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等文件,实施底线管理,促进民办培训学校诚实守信办学。建立长效查处机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合作,不定期查处非法办学,净化教育培训市场。
三是开展联合惩戒。严格贯彻各级对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要求,落实对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责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人员进行排查,下一步,教育局将整合民办学校信用信息资源,建立民办学校信用评价综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