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交通运输局 > 部门职能 >
发布时间:2021-08-31 15:2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州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民航等行业规则、政策和标准。制定全市公路、水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交通基础设施,公路、水路客货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体制改革。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运输市场、运输服务、车辆维修、停车场、搬运装卸、机动车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管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五)负责提出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交通国有资产管理和交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行业内部的审计。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建设管理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管。负责全市交通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收费公路的管理。

(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制定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智能交通、办公自动化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交通信息系统的建设、开发、利用及交通信息化建设成果的维护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公众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公路、水路、地方铁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九)制定城市客运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公交客运经营准入、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客运特许经营许可和城市客运新增、变更、调整运营线路的审批,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负责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十)负责全市交通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督察督办,负责全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督察。

(十一)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