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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统计局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
发布时间:2022-11-08 16:5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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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责需要,我局保留5个事业单位:城市经济调查队、农村经济调查队、普查中心、计算信息中心、服务贸易中心,具体设置及职能如下。

(一)城市经济调查队。为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核定人员编制5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上级抽选的住户居民收入、支出等家庭生活状况的调查;负责组织消费品和工业品物价指数的抽样调查。

(二)农村经济调查队。为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股级,核定人员编制4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正。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农产量抽样调查和农业对地遥感测量;农村主要经济指标的重点、典型调查;畜禽监测调查等;对重大农村经济信息进行反馈,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统计分析;协助组织农业普查工作。

(三)普查中心。为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科级,核定人员编制5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1副。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完成国家、省、唐山市部署的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各项重大国情、国力的普查或人口、劳动力等抽样调查工作;负责城镇化发展统计。

(四)计算信息中心。为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股级,核定人员编制5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正。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信息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以及单位内部计算维护,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五)服务贸易中心。为统计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股级,核定人员编制4名,其中单位领导职数1正。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全市服务业、贸易业的报表工作;搜集、整理、检查评估和提供有关服务业、贸易业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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