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财政局 > 部门动态 >
滦州市财政局足额发放护林员补贴 筑牢森林生态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7-31 16:06:5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夯实基层森林防火基础,稳定一线管护队伍,我局及时拨付护林员补贴资金140.875万元,惠及全市178名护林员,按照防火期8个月、每人1000元标准足额安排资金,切实守护森林防火与生态安全。

一是规范发放流程,严格考核把关。健全补贴审核兑付机制,实行护林员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补贴资金。将日常巡护、隐患排查、火情上报等工作成效与补贴发放挂钩,做到流程合规、发放有据。

二是强化资金激励,激发巡护动能。专项资金直达一线人员,切实调动护林员履职积极性,保障资金全部投入林区管护关键环节,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是抓实网格管控,降低火情风险。依托林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巡护责任,护林员常态化开展全域巡查,近年来我市森林火灾发生频次降至最低,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