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22)第6号 |
宗地总面积: |
30068.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州经济开发区东区内(响嘡镇研山铁矿矿区内)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0.9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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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郊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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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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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30068.79 |
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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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37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822BB0009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条件交付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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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748.712871万元 |
加价幅度: |
0.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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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起始价为16.6万元/亩(249元/平方米),增价幅度为每亩上浮0.2万元整数倍。2、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0%;规划和建筑设计应符合工业建筑设计规范、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并应符合《唐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取得施工许可提质提速提效实施方案》中附件2的文件要求。开发期限3年。生态环境部门给出的意见为该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文旅部门给出的意见为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遗存,需及时上报文物部门,清理后方可继续施工;人防部门给出的意见为项目所在地无既有人防设施;水利部门给出的意见为该项目符合防洪规划与水保规划;城管执法局给出的意见为工业企业内部要结合建筑间距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特殊需要安排的绿地也应尽量减少,包括厂区内公共绿地、建(构)筑物周边绿地等总量不得超过10%”;涉稳、能耗强度、能耗替代、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及建筑要求等相关要求,按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2]第3号)执行。3、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亩均税收控制指标为大于等于20万元。4、在上述时间段内的对外办公时间均可接受竞买申请,在规定时间以外的任何竞价申请将被拒绝接受。5、详细规划情况见规划条件通知书(滦规条字[2022]第3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5月26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5月26日 至 2022年06月15日 到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401室、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2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15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6月1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6月16日10时00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州市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韩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