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重点领域公开 > 公共资源配置 > 土地出让 >
发布时间:2020-10-24 14:5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经滦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20)第18号

宗地总面积:

 3992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古城滦河东道北侧、上都路西侧、滦盛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55

主要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39926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18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11620BA0314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1、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建筑面积如达到6万平方米以上(分期建设的项目按总建筑面积核算),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10%,装配式住宅配建比例不低于30%;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项目内设置幼儿园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此外,依据市政府关于碧桂园项目公共配套建筑及幼儿园建设的请示批件,该宗地内需配建碧桂园项目的公共设施配套用房14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建筑面积9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75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室内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滦县古城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的400万作为上述配套公建的建设资金。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唐政发(2011)20号]和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州市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滦政发[2019]17号)文件要求,该地块中的幼儿园用地共计2550平方米以划拨方式供给该宗居住用地竞得人,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由教育部门管理使用。该居住用地竞得人需按照工程标准将上述配套公建完成建设。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2、该宗地起始价为楼面地价1000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上浮8.33元/平方米的整数倍。 3、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出让,拍卖佣金按成交总额的千分之二由竞得者支付,该宗地设有底价。4、详细规划要求见滦规条字2020第20号规划设计条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用地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0年10月24日 至 2020年11月12日 到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唐山市金德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0年10月24日 至 2020年11月12日 到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0年11月1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11月13日10时00分 在 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北新西道金色家园底商38-21号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893152593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