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17)第24号 | 宗地总面积: | 752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新城滦河东道北侧、燕山北路东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4并且小于4.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617BD0387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7年10月11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7年10月20日10时00分 | ||||||
备注: | 该宗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城镇住宅及配套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起始价为楼面地价633.33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3.33元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用地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9月20日 至 2017年10月10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11日 至 2017年10月18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0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滦储出字(2017)第24号 号地块:2017年10月11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0月20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蒋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