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滦储出字(2017)第3号 |
宗地总面积: |
10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县205国道南侧、后张亭子村北侧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大于0.6并且小于1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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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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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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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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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5217BA0015 |
起始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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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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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47.52万元(楼面地价475.2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7.5元的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19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19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1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在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联 系 人:郭先生 蔡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