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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2017]第03号
发布时间:2017-03-30 15:1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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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滦储出字(2017)第3号

宗地总面积:

10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滦县205国道南侧、后张亭子村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大于0.6并且小于1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05217BA0015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该宗地规划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起始价为47.52万元(楼面地价475.2元/平方米),加价幅度为楼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浮7.5元的整数倍。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19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19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9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4月1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7年04月21日09时30分 在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道151号

     人:郭先生 蔡女士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滦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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