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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30 11:2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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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已由滦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滦审批字(2021)1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城南化工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勘察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勘察服务。 服务期限:20 日历天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最高限价:2200000元
2.2招标范围:1、钢联路:排水工程长8360米,给水工程长2329米,电力工程长3920米。2、美锦北道:道路总长2986.48米。配套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再生水工程、绿化工程。3、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园区砖砌围墙7800米,围墙装置;化工产业园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一处。4、冀滦路提升:人行道便道砖更换16500平方米,路缘石更换10282米;绿化提升355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2-30 09:00至2022-01-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1-2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华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建坤                        联系人:蔡国春

电话:0315-7163033                  电话:1736763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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