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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1 14:1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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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LGZB-2018-10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对监狱企业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对以上项目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纳。

采购人名称: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滦县新城光明道12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秦涛 0315-7100055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唐山市路北区金阳大厦6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冯洪林 13731539538

采购预算金额:30837300.00

采购用途 : 滦县2018年城区环卫管理及道路洒水降尘项目18个月承包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滦县城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至少具备以下内容:道路清扫、垃圾清运、洒水降尘; 3、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开标时须提供注册地或开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2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8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8-06-12 09:30

开标时间:2018-06-12 09:30

开标地点: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

供货时间:服务周期:18个月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5-2242277

受理质疑电话:13731539538

备注:供应商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一)营业执照副本;(二)银行开户许可证;(三)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四)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近六个月(不足六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注册的供应商请携带上述证件到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青大立交桥南300米金融大厦二楼)购买谈判文件; 未注册的供应商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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