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提高依法行政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保障力度,按照滦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滦政法办字〔2018〕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我县实际,牢牢把握新时代营商环境新特征,突出问题导向,通过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推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县营商法治环境。
二、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集中纠正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能力,全面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法治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治理范围及内容
全县统计执法领域作为本次治理活动涉及的范围,检查监督内容:
1.2017年至今作出的全部行政处罚案卷。
2.核对制作法律文书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
3.随机选择处罚对象进行回访。
4.需要采取随机监督的其他内容。
四、治理重点
1.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违法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限;案件监管缺位;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2.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违反规定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弄虚作假等问题。
3.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处罚主体不适格,违反法定程序,适用依据不准确,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滥用执法权等问题。
4.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或插手处罚案件办理等问题。
5.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执法人员面对处罚对象不说明来意,不亮明执法身份;用罚款设置障碍,刁难企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工作简单粗暴等问题。
五、治理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3月中旬至4月底)
1.组织保障。县统计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通过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2.自查自纠。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梳理行政处罚卷宗,自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当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应当列出时间表,逐步整改到位。对涉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向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报告。执法相关人员应当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材料,于4月2日前报送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将各相关人员的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经统计局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审定后,于4月4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阶段(5月上旬至8月底)
各执法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县法制办各项检查抽查工作,局办公室组织开展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归纳总结。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至11月底)
1.执纪问责。县统计局积极配合纪检、检察机关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不收敛、顶风违纪的问题及典型违法行政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案件,从严查处、从重问责、严肃整改。
2.建章立制。县统计局积极开展处罚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机制,重点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现场执法记录制度和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公开身份,亮证执法;拒腐防变,廉洁执法;梳理执法依据,公开权力清单;规范执法程序,文明高效执法;细化自由裁量权,严格公正执法;实行错案追究,失职必问责。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阶段总结、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联络对接工作,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抓好抓牢抓实该项工作。
2.加强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将对执法相关人员进行随机检查,对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执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将纳入2018年度统计法治考核内容。
3.加强制度建设。县统计局以开展行政处罚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清醒认识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出台彻底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措施,健全和完善规范执法行为的相关制度并认真严格执行,切实做到“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
负责科室:统计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7122736
附件:滦县统计局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滦县统计局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
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小舟 滦县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焦可平 滦县统计局副局长
马权华 滦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谢赛金 办公室负责人
马建香 统计股负责人
高建武 普查中心负责人
李 瑛 城调队负责人
陆 璐 农调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局全部执法相关人员,负责县统计局行政处罚治理活动的日常工作,谢赛金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