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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31 11:20: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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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唐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滦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各方面取得了成效。按照《中共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服务创新主体,建强平台载体,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制定工作方案,印发《滦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滦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确定44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修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动态管理。全面落实统一受理、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制定《推行人性化、便利化“四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将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代办服务始终贯穿于日常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降低准营门槛,推进信息互联共享,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市场主体5621户。企业登记开办时间已压缩到3个工作日。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制定并公示2019年“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政府部门对市场主体检查事项的全覆盖,确保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共享与运用,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四是强化信用制度建设。印发了《滦州市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编制了我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清单,汇总5年内双公示信用信息记录,完成与唐山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库对接,实现全市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五是大力开展税费清理改革,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扎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纳税人学堂“大培训”10场次,实现了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全覆盖,确保了纳税人更好的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不断提升行政效能。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我市衔接国务院下放事项2项,取消2项,衔接省级下放事项1项,衔接唐山市下放事项26项,组织向乡镇放权7项,向开发区放权10项,同时,结合机构改革,调整权力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相关清单实施动态化、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三)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扎实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速释放投资活力。积极清理各类不合理前置条件和“搭车”事项,出台《滦州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对同类项目不同部门审批层级存在差异的审批事项,逐步推行审批事项同级化、属地化。二是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已组织梳理“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三是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事项“一牌一架一码” 工作。将150余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以二维码展牌形式在业务窗口公示,方便群众扫码了解办事要件、流程等信息。四是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了“一网通办”实施方案,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共计381项,已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四)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全面清理烦扰企业、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事项,经梳理共保留证明事项19项,编制完成《滦州市保留证明事项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二、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权责一致、公众参与、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及时清理的原则管理规范性文件,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提请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前报法制部门审查,未经审查的,不列入该次常务会议审议议题。二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由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清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等政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23件,废止4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

(三) 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市政府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审核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等业务上,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过程监督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先锋行动,印发《滦州市全面推行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通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推动我市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二)严格对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执法证办理。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行政执法权限来源,及其他行政执法要素。因撤县设市和机构改革,我市组织全市11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证件换发工作,并组织上述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督促执法人员提升法律知识水平,推进依法执法能力提升。

(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省市加快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执法队伍进行了重新组建。实行“局队合一”的管理体制,并在相关部门加挂综合执法大队(局)牌子,锁定原执法队伍编制。同时,将镇(街道)环保所更名为生态环境所。目前,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执法大队(局)均已挂牌,并按照新的职责开展工作。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对12个执法部门24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四、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按时向唐山市政府、本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9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4件,政协提案56件,积极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使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市各部门均已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完善了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事项,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三)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财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780个,审计资金总额116亿元。

五、强化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充分利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挥行政复议机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6件,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议程序,依法履行复议职责,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二)充分运用市、镇、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全年排查矛盾纠纷1222件,调处成功1219件,调处成功率99.7%。目前全市建立了市、镇(街)、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587 个。其中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 1个 ,镇(街)调委会 14 个 ,村(居)调委会 530个 ,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7个,其中县级十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已全部建立,目前我市共有人民调解员1894人。构筑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遍布城乡,厂矿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形成了“大调解” 的工作格局。

六、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市制定了《2019年度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通过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领导班子会议学习、举办法制讲座、组织专题领导干部培训班、交流研讨和自学等形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今年,政府常务会已经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政策文件。

(二)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是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印发《201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通知》,着力学习宣传宪法,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截至目前,共组织专题法律讲座、法制培训班16期,开展送法下乡80余场次,主题宣传活动11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5万余份。二是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主要以打造企业法治文化、社区法治文化为主要内容。

2019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如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需不断探索。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压实责任,创新方法,强力推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创新发展,为推动滦州高质量发展,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滦州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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