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其他文件 >
发布时间:2019-01-10 15:26: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在各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打造“四最”品牌为抓手,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全年先后6次对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调整的114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衔接。对现有的30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整合调整,保留157项,压缩48%

(二)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机制,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审联验实施办法》,对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企业投资采用“多评合一”,实行“同步评估、联合评审”,优化了审批环节。二是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清单》共397项。三是推进社会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面向社会召集入驻中介服务机构37家,供群众自主选择,实现中介服务“货比三家”。

(三)开展“减政便民”行动。按照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地方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尽可能取消;政府规章和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原则对现有90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证明事项进行大力精简,调整取消52项,保留38项,精简率58%。积极探索推进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工作,着力打造依法办事的整体环境。

二、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严格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年市政府制定的6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经法制机构进行了审核,并按要求向唐山市政府进行了报备,做到了报备率、及时率、审查率、规范率100%。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据党的十九大、2018年全国“两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及其他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废止情况,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确定保留规范性文件21件,废止2件。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涉及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各类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行政管理措施等,都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全年19件重大决策事项全部经法制机构进行了审核,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三)全面落实政府法制顾问制度。建立以法制工作人员为主体、聘请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明确了相关工作机制。目前聘任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在审核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文本、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处理等业务上,先后出具了200余条具体法律意见,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执法环境

(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河北省执法信息平台上全面公示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服务指南和各类执法流程图。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备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响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和标准,规范重大法制审核目录和重大法制审核流程图,形成了相对完整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行政执法透明、留痕、合法程度明显提升。全年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收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结果4000余条。

(二)强化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整治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不廉洁、不文明等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案卷评查,对发现的21个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做到了及时整改,提升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和质量,切实提高了行政执法单位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三)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唐山市编委《关于印发唐山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整合执法队伍。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和农林畜牧行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整合交通运输局公路路政执法大队和运输管理站,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交通运输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组建农林畜牧综合执法大队,统一行使农林畜牧方面行政处罚权。有效解决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落实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放的下、接得住、运转得好”和“成熟一项委托一项”的原则,将国土局、城管局、安监局、住建局4个部门在茨榆坨镇范围内行使的55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给茨榆坨镇政府承担,并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文书。

四、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18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5件,政协提案61件。积极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实事工程,参加供热、拆违等事项的听证会14次,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使各项决策充分体现民意。

(二)继续深化行政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投诉的300余件事项,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

(三)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财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深入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年完成审计项目625个,审计资金总额89.83亿元。

五、依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充分利用复议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将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发挥行政复议机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件,在审理过程中,严格遵守复议程序,依法履行复议职责,法定期限内办结率100%

(二)充分运用市、镇、村(社区)三级调节网络,全年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74件,调节率、调节成功率都达到100%。三是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4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507个,全年接待法律咨询263人次,引导办理涉法事务67件。

六、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关键作用”,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等形式,不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先后学习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印发《“法治九建”指导标准细则》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各种法制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全年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讲座9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3万份。

(三)完善考核机制,强化督导考核。按照《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出台《法治建设考评细则》(滦法治办【20189号),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作用。

2018年,我市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1913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