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唐山市财政局 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唐财税[2018]18号)转发了《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8]37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物价局转发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冀财税[2018]37号)冀财税(2018)37号.PDF.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