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河北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8]34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8]34号)冀财税(2018)34号.PDF
2018年5月21日
滦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河北省财政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8]34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冀财税[2018]34号)冀财税(2018)34号.PDF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