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推行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中有关制度文件报备中存在问题的通报
各行政执法单位:
按照《滦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滦政法【2017】9号)和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表及上级要求。民政局、环保局、教育局、审计局、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供销合作社、国土局未按照要求完成对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现予以通报。
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