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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5 10:18: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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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滦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深化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治理效能为核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1.不断完善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助推项目高效办理。建立联席会商制度,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全流程”服务。在实施承诺制审批方面用好“拿地即开工”“承诺即开工”等政策,大幅缩短了企业建设周期。二是完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促进市场主体转型升级。简化审批手续,推动“个转企”工作高效开展。今年以来,共办理“个转企”82户。加强与司法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合作,配合司法部门办理股权冻结30件,配合金融机构办理股权质押22件,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金融安全。三是持续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践诺的信用环境。持续推进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建设,近12个月平均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383个县级市中排名第12位,稳居全国第一梯队。

2.统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建设。一是全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打造“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通过“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改革实施以来,累计业务量4575件,办件量位居唐山市审批系统首位。二是系统化规范全市事项清单管理,推进审批事项办理标准化。编制《滦州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滦州市政务服务领域技术性服务事项清单》和《滦州市政务服务领域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对清单内容实行动态调整,确保全市审批职权的清晰统一,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三是统筹构建效能监督体系,确保服务质效可持续。充分利用效能平台、12345热线、二维码等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严格规范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滦州市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滦州市政府网站公开。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审查关。是坚持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从法治角度保障依法决策,筑牢政府决策法律风险“防火墙”。三是全面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基本实现政府及组成部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全覆盖。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制定,重大疑难涉法事务审查、办理以及重大经济类合同、协议审核把关。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审查实效。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把好“法律、政策、内容、文字、时限”5关,对照相应法律和政策规定细致审查,确保出具的每一份审查意见都于法有据且切实可行,为市政府的决策提供法律依据。今年以来审查规范性文件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审查其他文件4件,提出建议10条。二是坚持有件必备,加强备案管理。将2020年1月1日以来制定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进行备案,并通过“河北省人大备案审查与智慧立法平台”进行电子报备,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应备尽备。三是开展系列文件清理,保证法制统一。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对全市范围内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清理结果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失效2件,废止2件。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工作,清退不符合条件人员115名。组织开展罚没许可证年检工作,对全市69个行政执法主体的罚没主体资格进行审核。组织全市9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年检考试,对150余名新增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30学时的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2.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督促各级执法部门实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1162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二是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组织14个行政执法部门,对311本涉企执法案卷进行交叉互评,现场讲评,发现并纠正程序违法、文书不规范等问题100余条,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创新涉企监督模式。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公布涉企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频次、“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开展专项监督3次,印发《监督意见书》7份,批评教育11人,均已整改到位。推行“扫码入企”等举措,减少涉企检查频次786次,同比减少41.7%。监督体系效能持续提升,在企业设立4个监督联系点,选聘16名社会监督员,形成“日常督导+专项督查+社会监督”三维体系。

(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充分利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渠道化解社会矛盾。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畅通复议渠道,优化办案流程,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的主渠道作用。组织协调各单位代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5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9件,经审查不予受理64件,告知补正35件,正式受理10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

2.健全人民调解体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依托“市、镇(街)、村(居)”三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体系,开展“滚动式”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及调解员主观能动性,坚持落实“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季分析”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早化解。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出排查化解婚恋纠纷、邻里关系、民间借贷、农业承包、劳动关系、涉企纠纷等,确保研判到位、排查到位,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及时化解。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198件,调解成功1194件,成功率99%。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精准开展普法宣传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加强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队伍培训必学内容,并列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学习议题。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先后学习了《保守国家秘密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许可法》《学前教育法》《法治宣传教育法》《国家赔偿法》等内容。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党委(党组)纷纷把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学习计划,定期学习。

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国家安全法》、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高群众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累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以“滦州司法”抖音号为媒介发布原创普法动漫视频50条,打造指尖普法新阵地。今年,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五)致力高效透明,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认真做好“两案”办理,今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委员提案61件,回复率均为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积极邀请人大领导出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和发挥公众监督力量,公开12345热线投诉及各单位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及时反馈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落实审计监督。深入开展财政审计、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民生项目及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共提出被采纳审计意见69条,下达审计决定书5份。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责任意识参差不齐,需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执法水平。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法治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强化法治保障,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深化企业服务,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继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

(四)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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