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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电费的问题

2018-05-18 09:14:04 浏览次数:

群众反映:滦县古马镇小霍庄子村,3月和4月将老人带到市里居住,家里没用电,但仍产生电费,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滦县电力局回复:2018511日联系用户,并以解释清楚,由于该用户为双月算费,所产生的电费周期为213日至413日,所用电量是用户2月中下旬产生的电量,该用户已明白并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