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嘉凤园居民反映,该小区有400多户有墙体漏水,渗水的问题,想启动大修基金进行维修,请调查处理。
滦县住建局回复:经调查了解,由于房产开发遗留问题,嘉凤园小区部分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缴纳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部分楼幢无法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目前,嘉凤园小区物业正在统计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情况以及房屋漏水具体情况。待具体情况捋清后,下步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网站首页|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及以上浏览器 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滦河西路003号 邮编:063700
滦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滦州市各镇街、各部门联合承办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 1302230001
技术支持:赫鸣科技
冀公网安备130200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