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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9 15:5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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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人干〔2021〕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

周立美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滦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于海涛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滦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云鹏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滦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会升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滦州市公安局古马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晓君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滦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佳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雷庄派出所所长,免去滦州市公安局王店子派出所所长职务;

庞银生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王店子派出所所长,免去滦州市公安局雷庄派出所所长职务;

徐海明同志任滦州市公安局滦州派出所所长;

免去:

谢金华同志兼任的滦州市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郝志刚同志滦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王晓国同志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裴召兵同志滦州市公安局滦州派出所所长职务;

孟德儒同志滦州市中医医院院长职务。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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