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政人干〔2021〕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市政府各部门:
经3月16日滦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杨海卿同志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王守禹同志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谊友同志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局副局长职务;
李治田同志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 强同志任滦州市第二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苗益民同志任滦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滦州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 瑞同志任滦州市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免去滦州市综合职校(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常务副校长职务;
田习民同志任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牛学仓同志任滦州市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师培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洪义同志为滦州市第一中学校长;
聘任赵延顺同志为滦州市第一中学副校长;
免去:
刘玉东同志滦州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邸学群同志滦州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黄利民同志滦州市卫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田志江同志滦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葛秋钧同志滦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云虎同志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建兴同志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牛 瑞同志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小明同志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局局长职务;
商富民同志滦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吴立民同志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田 军同志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董雪山同志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颜贵安同志滦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李海宽同志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郭湘普同志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安立军同志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齐向前同志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恩江同志滦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秀华同志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闫海燕同志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茨榆坨分局局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茨榆坨分局局长职务;
孙国英同志滦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