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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7-20 08:5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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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0日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双和为滦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尹 旺为滦县教育局局长;

姬学军为滦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郝延强为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金良为滦县公安局局长;

王振栋为滦县监察局局长;

宋建华为滦县民政局局长;

李庆丰为滦县司法局局长;

李瑞岭为滦县财政局局长;

宋占成为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建成为滦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银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永忠为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苗厚利为滦县水务局局长;

张志刚为滦县农牧局局长;

于晓红为滦县商务局局长;

宋振民为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彦平为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屈俊英为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董天军为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会臣为滦县审计局局长;

王小舟为滦县统计局局长;

焦会忠为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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