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17年7月20日滦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双和为滦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尹 旺为滦县教育局局长;
姬学军为滦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郝延强为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金良为滦县公安局局长;
王振栋为滦县监察局局长;
宋建华为滦县民政局局长;
李庆丰为滦县司法局局长;
李瑞岭为滦县财政局局长;
宋占成为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建成为滦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 银为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永忠为滦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苗厚利为滦县水务局局长;
张志刚为滦县农牧局局长;
于晓红为滦县商务局局长;
宋振民为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张彦平为滦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屈俊英为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董天军为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李会臣为滦县审计局局长;
王小舟为滦县统计局局长;
焦会忠为滦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