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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16-06-03 08:2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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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3日
滦
县
第
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通过)
决定
任命:
吴锡东同志为滦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
吴锡东同志代理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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