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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8 08:17: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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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3日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占成同志为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振民同志为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姬学军同志为滦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于晓红同志为滦县商务局局长;

赵卫东同志为滦县农牧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姬学军同志滦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于晓红同志滦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裴秀文同志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薛立新同志滦县农牧局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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