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3日滦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宋占成同志为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振民同志为滦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姬学军同志为滦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于晓红同志为滦县商务局局长;
赵卫东同志为滦县农牧局局长。
决定免去:
姬学军同志滦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于晓红同志滦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裴秀文同志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薛立新同志滦县农牧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