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政府关于侯占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侯占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滦政人干〔2017〕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侯占勇同志任滦县公安局副局长;
下列同志一年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莘乃军同志任滦县司家营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滦县人民政府
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侯占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滦政人干〔2017〕7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侯占勇同志任滦县公安局副局长;
下列同志一年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莘乃军同志任滦县司家营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
滦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