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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8 14:3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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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滦政人干〔20168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下列同志任免职:

  力同志任滦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凤娟同志任滦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沛文同志滦县人民医院院职务。

 

 

滦县人民政府

201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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