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彦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滦政人干〔2016〕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下列同志任免职:
张彦平同志兼任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宋凤军同志任滦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双和同志任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郭 清同志任滦县粮食局副局长,免去滦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梁立欣同志任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莘乃军同志任滦县司家营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德建同志任滦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姜海山同志免去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凤平同志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了免职手续,保留原职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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