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人事任免 >
发布时间:2016-08-03 14:3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滦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彦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滦政人干〔20166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下列同志任免职:

张彦平同志兼任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宋凤军同志任滦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滦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双和同志任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清同志任滦县粮食局副局长,免去滦县粮食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梁立欣同志任滦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莘乃军同志任滦县司家营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德建同志任滦县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姜海山同志免去滦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凤平同志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了免职手续,保留原职级待遇。

 

 

滦县人民政府

201681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