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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30 09:22: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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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发〔201648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滦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滦县人民政府

20161230


 

滦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十二五”时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经过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民健身事业取得了卓越发展,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群众性赛事活动蓬勃开展,社会体育组织更加健全,场地设施建设不断增加。“十三五”时期,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将继续向纵深发展,为建设经济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生态更加优美、政治更加清明、人民更加幸福的新滦县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河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冀政发〔201643号)和《唐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唐政发〔201625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采取“立体构建,整合推进,动态实施”的工作方法,着力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拓展全民健身的广度深度,全力提升全民健身的市场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军全国百强”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

2020年,我县全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的格局更加明晰,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智库等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大群体”格局更加明晰,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社会、文化等多元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显著增加。全民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40%以上,人数超过22.5万;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0%以上,人数超过28.1万。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城乡居民《国民体制测定标准》达标率达到92%以上,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达到25%以上。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丰富多彩。全县每年组织开展本地特色的大型群体活动2次以上,每个单项体育协会每年组织活动2次以上,各人群(行业)体育协会每年开展活动1项次以上,力争使各项活动形成规模、届次和品牌,着力打造1个有一定影响的特色品牌活动。

---社会体育组织更加健全。全县各级各类健身组织、人群体协、行业体协和县级单项体育协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到2020年,单项运动协会达到20个以上,行业(人群)协会达到30个以上。全县每个行政村(社区)均明确1名以上体育协管员,建档率达到90%以上,总数达到506人以上。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增加。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均衡配置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形成较为完备的县、街道(镇)、社区(村)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5平方米,建成滦县文化体育中心,建成体育生活化示范街道(镇)1个、社区(村)1个,建成健康促进服务中心1个,建成“15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有体育主题公园,完成“3+X”工程建设(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1个全民健身中心及其他具备一定规模的健身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40%以上;改善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

---健身指导队伍更加科学规范。每年培养50名以上各级各类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断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服务意识。成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民健身站点达到560个以上,健身站点均配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建有国民体质监测站,每年国民体质测试人数达到全县总人口数的1%以上;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达到100人以上;利用“体育+互联网”技术,拓展全民健身服务领域。

---全民健身服务产业进一步发展。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消费意愿明显增强,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大幅度增加,培育一批体育企业和体育品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

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全过程,以举办、承办体育赛事和活动为抓手,弘扬“健身就是文明生活方式、健康就是小康”的健康新理念,宣传运动项目文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使更多的人把身心健康作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来培养,树立通过参与体育健身提高团队协作能力、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入的挖掘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独特作用,提升我县全民健身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树立全民健身榜样,讲述全民健身故事,传播社会正能量,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作用。利用电台广播、电视台专题讲座等媒体,设立专栏,举办讲座,播放健身活动节目,在街道、广场等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制作影视视频等方式,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并将体育文化与我县评剧、皮影、地秧歌等特色文化相结合,融入到场地设施建设和各项赛事活动中,形成良好的体育文化氛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以健身活动多样化、经常化、身边化为方向,大力发展广场舞、健步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积极培育冰雪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秧歌、象棋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继续保持广场舞、健身秧歌在我县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主流地位,在场地、器材和运动项目辅导上做好扶持和服务工作,不定期发放广场舞音响和锣鼓器材等,争取打造品牌项目。

利用传统和重大节日举行庆祝性的常规体育活动,每年举办庆新春老年文体表演、职工象棋比赛;“五一”、“七一”、“十一”和“全民健身日”举办职工乒乓球比赛、羽毛球比赛、户外徒步走、自行车骑行、广场舞等体育赛事;重阳节举办庆祝老年人节表演等系列体育活动,丰富节日氛围和广大群众业余体育生活。县直单位、厂矿企业、各镇(街)、社区(行政村)根据区域特色,结合春节、元宵节、端午节等民族传统节日,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各协会每月开展2次以上适合本协会特色的体育健身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并且规模不断扩大,人数逐年增加,活动达到经常化。

全力筹办大型体育赛事。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全民运动会,县四大班子领导全部出席,设68个竞赛项目;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全民健身长跑或健步走活动。承办有影响的省级、国家级大型体育赛事,扩大我县影响力。

(五)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按照唐山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向独立法人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创建新型体育组织网络。推进“4+X”体育组织建设模式创建,依托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联合我县乒乓球协会、老年体育协会、篮球协会、自行车协会、足球协会、户外徒步走协会等14个体育协会,不断壮大体育社会组织队伍,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品牌化发展,构建健全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形成构架清晰、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竞争有序的现代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局面,并加强体育组织的党建工作。

推进基层体育组织建设。加强镇、街道、农村、社区全民健身组织建设,推动体育社团向基层延伸,扶持和引导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和扶持俱乐部等形式的体育社会组织,重点培育足球协会、武术协会和围棋协会,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加强对民间草根体育组织的扶持。积极培育社会体育指导站点、群众自发性健身队伍、网络健身等民间非正式体育社会组织的成长,依法依规进行登记,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成长,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制定我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规划,构建三级设施网络,实现“3+x”全覆盖。围绕建设15分钟健身圈,着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拼装式游泳池、体育公园广场等的建设与维修;结合美丽乡村和精准扶贫工作,继续实施乡镇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改善农村健身条件和环境。

扩大增量资源。着力建设滦县文化体育中心。按照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要求,结合我县相关工作落实,整合医疗、卫生等部门的职能和资源,在街道和镇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鼓励社会力量建设休闲运动设施。在我县中山公园、森林公园和植物园增设健身场地设施。在我县探索建立体育生活化街道1个、体育生活化社区1个。

深度盘活存量资源。加强场地设施维护。完善公共体育设施使用规范、安全管理、更新维护等办法,切实做好已建场地设施的使用、管理与升级换代,确保健身群众使用安全。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七)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

结合我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各项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积极争取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滦县加快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具体情况,重点推进我县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活动、体育场馆服务等体育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滦州古城是国家4A级景区和省级名胜景区这一优势资源,把我县体育融入到旅游中来,在旅游旺季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大力开展“旅游+体育”,用体育和旅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对体育产业的动力源作用。

(八)拓展大众体育交流

利用对外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去一些国家、省、市进行考察和交流,同时邀请一些有经验的团队来我县传授经验。发挥我县“中国地秧歌之乡”、组建中国地秧歌文化研究基地的优势,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体育文化交流,把经验传授给别人,同时适时邀请外省市的健身秧歌表演团队来我县进行现场指导,交流学习,引进先进理念,做到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对外交流活动,通过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县全民健身开放发展。组队参加省市级的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承办省市级大型比赛,在交流中学习。

(九)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以滦县杨柳庄镇革命老区为重点,加大对贫困地区全民健身发展扶持力度,丰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实现全民健身均衡发展。

重点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改进农村青少年体育条件,促进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青少年中的推广与普及,落实《奥运项目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长期规划》,推进科学训练和科学选才。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定期组织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和篮球、乒乓球、足球等体育比赛。加强业余体校、传统校体育项目学校建设,努力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推动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周,与学校体育结合,培养青少年意志品质、团结协作、积极向上、拼搏进取、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校园体育文化的良好氛围。

加强老年体协规范化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太极拳、太极剑、五禽戏、健身气功、门球、抖空竹等适合老年人群的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健身理念。

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改善各类公共体育场地增设符合残疾人的健身和其他配套设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属地供给体系,针对职工、农民、妇女、幼儿等不同群体,加大对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社区矫正人员等人群体育服务供给,使他们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

普及大众足球和校园足球运动。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河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要求,整合足球资源,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从经费、场地等方面支持社会足球发展,不断扩大人口规模。建立足球业余联赛制度,推动大众和职业足球协调发展,普及大众足球运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好校园足球,把校园足球作为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人才基地、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础性工程。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把足球列入体育课必修内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1节足球教学课,每周2次以足球为主要内容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或课外体育活动。把兴建足球场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足球场。规划建设青少年校外足球活动中心1个。

因地制宜开展大众冰雪运动。组建冰雪运动协会,推动群众性冰雪体育组织健康发展。积极推动冰雪健身场所安排一定时段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商业性冰雪健身场所在非高峰时段低收费开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冰雪健身消费。强化冰雪项目职业和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做好冬奥会和冰雪运动宣传,推广冰雪项目体育文化。

三、保障措施

(十)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

通过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各部门协作,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宣传、教育、民政、残联、科技、旅游、卫计等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组建智库,为有关全民健身的重要工作、重大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并在顶层设计和工作落实中发挥作用。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运用评价和激励机制,将适合社会组织承接的公共服务交由其承担,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社会组织成为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主体。以健康为主题,整合相关部门工作职能,在街道、镇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1个。

(十一)加大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金投入

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推动财税等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依法把体育彩票公益金按70%以上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十二)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

制定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建立政府、社会、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组成的工作平台,采用多层级、多主体、多方位的方式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立体评估,把建设滦县文化体育中心、传统和重大节日举行庆祝性的常规体育活动作为重点进行评估。注重发挥各类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入第三方评估等机制,对群众全民健身满意度、社会力量提供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效果等进行测评,并通过公布城乡居民体质测定结果、开展群众体育现状调查、创建全民健身品牌活动等方式继续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研究制定全民健身考核细则和评价指标体系,开展体育示范镇(街)、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

(十三)创新全民健身激励机制

搭建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在全民健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如我县政府各部门及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表现优异的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全民健身工作的管理者、工作者、健身者、服务者等给予公开表彰。

大力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通过对基层群众的一些激励措施,如一定时间段内累计锻炼达到30次,给予适当奖励,以此鼓励并引导更多民众参与全民健身。

拓展激励范围,有效调动城乡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尝试通过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方式,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进行表彰。

(十四)强化全民健身科技创新

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科学技术,加强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和服务资源库建设。在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开发应用全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并推广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中国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建设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利用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创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升级换代,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科学、安全、灵活、无障碍的健身场地设施。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十五)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

努力培养适应全民健身发展需要的组织、管理、研究、健康指导、志愿服务、宣传推广等方面的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加大对民间健身领军示范人物的发掘和扶持力度,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社、农牧、卫计、总工会、残联等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竞技体育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形成全民健身与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良性互动局面,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加强全县各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通过持续、分层次培训,不断提升各类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并把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与河北省职业资质认证结合起来,使社会体育指导员同时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认证,在进行开展全民健身公益指导的同时,也可以从事有偿的社会服务,做到公益指导与有偿服务有机结合,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社会价值。

逐步完善、规范体育协管员队伍建设。对现有体育协管员实现规范化管理,尽快完成已有体育协管员的信息采集、更新、建档、公示等各项工作。对体育协管员开展定期培训,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适时解决体育协管员的待遇、补贴问题。

为了适应我县承办大型赛事和活动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体育志愿者的队伍建设,建立公开招募体育志愿者的社会化招募机制,拓宽招募渠道,适当提高志愿者工作待遇,对体育志愿者建立跟踪档案。

(十六)完善法律政策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全民健身条例》,为我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推动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将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住建、国土资源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

四、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

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建立和完善《滦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把相关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强与全民健身的工作衔接,共同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公共服务载体。

(十八)严格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我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县全民健身工作领导小组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做好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2020年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将评估报告报市体育局和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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