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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8-09 09:1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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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发〔201643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我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相配套政策,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率力争达到96%以上,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率达到100%

二、方法步骤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810日—2016815日)

1.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各镇(街)组织召开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会议,迅速推进工作落实。

2.组织业务培训。社保局组织对各镇(街)劳动保障事务站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各镇(街)也要组织对辖区各村(居)委会协办员培训,使大家明晰政策,方便工作开展。

3.广泛宣传发动。人社局、电视台等部门要结合各镇(街)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816日—2016930日)

1.调查摸底(816日-820日)。各镇(街)组织所辖村(居)委会对辖区内家庭成员情况逐户进行核实,以户为单位对新增和续保人员进行造册登记,摸清辖区内应参保人数,做到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

2.登记申报(821日-831日)。各镇(街)所辖村(居)委会要积极组织村(居)民登记申报,同时对新申报人员的年龄、户籍、缴费额度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申报人员符合参保资格。

3.组织缴费(91日-915日)。各镇(街)组织收缴具有参保资格人员的社会保险费,每日将收缴的保险费及时存入财政所对公账户,按照边收缴边入库的征缴方式,由财政所及时将保险费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账户。

4.信息录入(916日-930日)。各镇(街)在完成养老保险费征缴入库后,将参保人员数据录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要求做到准确无误。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101日-1015日)

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分析情况,查摆不足。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深入理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强化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作认识。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镇(街)、电视台等相关单位,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相关政策,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

(三)搞好配合,协调联动。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职责分工,安排专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制定、基金征缴,以及养老金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督促检查各镇(街)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保值增值、补贴资金落实,以及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经费;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全程跟踪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对违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各镇(街)负责本辖区人员参保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保费收缴等具体工作,尤其是在保费收缴过程中,各镇(街)要全部把征缴资金交由财政所管理,并采取边收缴边入库的征缴方式,及时将保费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入账户。其他县直成员单位也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四)分解目标,强化考核。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标量化到各镇(街),并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围。对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的村(居)委会协办员县财政按参保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附件:滦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滦县人民政府

                            201689


 

附件:

滦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长:戚永和  县长

副组长:张永新  常务副县长

  员:高铁民  政府办副主任

王振栋  纪委副书记

宋占成  人社局局长

李瑞岭  财政局局长

闫世蕾  发改局局长

耿立宏  审计局局长

宋建华  民政局局长

阚炳延  编办主任

刘少铎  农工委常务副书记

李树新  残联主席

屈俊英  电视台台长

王晓国  公安局副局长

张仕君  人社局副局长、社保局局长

    滦州镇镇长

李菁生  榛子镇镇长

李志歧  东安各庄镇镇长

罗文辉  油榨镇镇长

吴建成  九百户镇镇长

尹海生  雷庄镇镇长

葛秋钧  茨榆坨镇镇长

卢金玺  杨柳庄镇镇长

姜海山  古马镇镇长

黄新建  小马庄镇镇长

张秀海  王店子镇镇长

甄宝江  滦河街道办主任

杜历军  古城街道办主任

杨长江  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宋占成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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