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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16 17:1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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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617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滦县年鉴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616


 

《滦县年鉴》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7号)和《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6号),按照省、市年鉴编纂工作总体部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滦县年鉴(2004-2015)》卷及以后各年度《滦县年鉴》编纂工作,为高质量、高标准编纂出版《滦县年鉴》,保障年鉴编纂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滦县年鉴》是由县政府主办,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组织编纂的大型地方综合性年刊,是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资料性文献,它将全面、系统地反映我县自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新情况、新经验、新成果、新信息,为各级领导和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社会各界和各方人士了解滦县提供基本资料;为续修县志积累资料;对宣传滦县,提高滦县知名度,促进我县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存真求实”的编纂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系统、准确地记载滦县自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充分体现年度特征和地方特点。

三、基本原则

年鉴编纂遵循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的编写原则,并在体例、结构等方面有所创新。

(一)记载范围。滦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不论其归属,均在记载范围之内。

(二)起讫时限。鉴于《滦县志(1986-2003)》的下限为20031231日,依据年鉴的年度性和连续性等基本特征,《滦县年鉴(2004-2015)》卷编写上限为200411日,下限为20151231日。《滦县年鉴(2004-2015)》卷实行合并出版,以后各年度年鉴实行单年出版,各承编单位每年2月底前报送前一年度的年鉴资料。

(三)年鉴结构。《滦县年鉴》遵循综合年鉴的基本体例,多体并用,条目体为主,分类记事。结构分为: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类目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每卷可根据年度情况作适当调整,分目一般根据部门、单位或行业设置,条目为基本记述单位,收录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行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业务指标,记述要力求完备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性,使之形成规范化和格式化。年度性专条可根据部门、单位和行业年度发展的新变化、新情况、新特点,灵活设置和调整。

四、撰稿要求

本着出精品的原则,从文字到图片,从编辑到印刷,都要高水平、高标准,突出年度特征、体现地方特点、展示滦县风貌。

具体要求:

(一)撰稿内容:年鉴稿件由各承编单位按照《滦县年鉴(2004-2015)》卷篇目设置分别编写撰稿,县地方志办公室按类目分类归项。各承编单位要全面记述期间本地本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取得的新业绩、创造的新经验以及人民群众的精神风貌,包括出台的重大改革及政策措施、取得的重大成果、涌现的新生事物、重要典型、获得的重大奖项和举办的重大活动、重点项目的开工、竣工以及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的重大事故等等,撰稿内容为文字记述和图片两种。

(二)撰稿规范:《滦县年鉴》基本体裁为述、记、志、传、图、表、录7种,以志为主。撰稿要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民族、宗教、涉外、对台、保密等具体政策规定。内容要简洁、朴实、凝练、通达,要开门见山,直书其事,用事实说话,不加议论。同时,提供3-5张有较强的新闻性和存史价值的工作图片,像素要高,随片附简短说明并署摄影者或供稿者姓名,原则上不使用会议图片和领导头像照片。

(三)撰稿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对年鉴稿件要亲自审阅把关,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地方志办公室,稿件文末(每一条目右下角)要署撰稿人姓名。对内容不准确、不合格的稿件按有关规定退回承编单位重撰重修。为确保年鉴内容真实可靠,文稿所采用的人口和国民经济数据以县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五、编纂步骤

(一)《滦县年鉴(2004-2015)》卷编纂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6-7月):各承编单位搜集、整理、撰写并报送资料阶段;第二阶段(20168-20175月):县地方志办公室对报送资料分纂、总纂阶段;第三阶段(20176月):征求意见阶段;第四阶段(20177-9月):修改完善阶段;第五阶段(201710-12月):出版印刷阶段。

(二)以后各年度年鉴编纂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当年1-2月):承编单位搜集、整理、撰写及报送阶段;第二阶段(当年3-10月):年鉴责任编辑分纂、主编总纂阶段;第三阶段(当年11月):征求意见阶段;第四阶段(当年12月):修改完善阶段;第五阶段(下年1-3月):交付出版印刷阶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负责《滦县年鉴(2004-2015)》卷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县地方志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承编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到人。根据《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滦县年鉴(2004-2015)》卷编纂实行主编负责制,县地方志办公室要确定责任主编和若干名责任编辑,分工负责年鉴的组稿、编纂和审查工作。

(二)落实人员,确保质量。各承编单位要明确1-2名熟悉本单位、本系统情况,有较高文字功底并热心年鉴工作的同志为本单位撰稿人。为确保撰稿质量,承编单位撰稿人原则上应保持相对稳定。各承编单位务于6前将本单位分管年鉴编纂工作的副职、具体撰稿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以书面形式报县地方志办公室备案(县政府4楼县志办;联系人:刘滨;联系电话:7123574;电子邮箱:lxzfxzb@126.com)。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为确保《滦县年鉴(2004-2015)》卷编纂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已将年鉴编纂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年鉴撰稿情况进行督查,对未按时报送年鉴稿件或因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延误年鉴编纂出版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滦县年鉴(2004-2015)》卷篇目设置及供稿单位请各单位自行到邮箱lxnjbjbgk@126.com下载,密码:0315712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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