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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24 10:3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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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67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2016年环保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23


 

2016年环保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市下达的2016年环保治理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16年环保重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燃煤锅炉整治

(一)整治要求。201610月底前,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淘汰拆除后,可以采用集中供热、天然气、煤气、电、地热、醇基燃料、生物质(专用锅炉+布袋除尘)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除尘、脱硫治理,治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限值要求,同时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与环保部门监控系统联网运行。

(二)全力推进。各燃煤锅炉用户是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督导实施,其他整治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镇(街)、园区负责督导落实。对未列入市达治理任务的燃煤锅炉,也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治。

二、钢铁行业环境深度治理

(一)整治目标。对钢铁行业生产过程进行污染深度治理,各工序污染点源全部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全面提升钢铁行业污染治理水平。

(二)整治要求

1.烧结机机头及竖炉脱硫烟气颗粒物深度治理,采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实施脱硫烟气湿电除尘或除雾器除尘深度净化治理,颗粒物排放浓度稳定低于40mg/m3,从根本上解决脱硫后烟气拖尾问题。

2.产尘点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对烧结机上料、配料、筛混、机尾破碎筛分,高炉槽上槽下、高炉炉顶上料,石灰窑窑顶、石灰窑下料、石灰筛分破碎等全部产尘点建设密闭收集设施,同时对现有除尘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有效捕集烟粉尘,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高炉出铁场环境整治。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高炉出铁口烟气捕集及铁沟、渣沟等封闭改造,优化烟气收集系统,实施除尘设施升级改造,确保高炉出铁场无组织烟气全部高效收集,稳定达标排放。

4.转炉车间环境治理。实施转炉一次、二次烟气除尘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转炉车间全部建设三次除尘。对混铁炉、铁水倒灌站、精炼炉、电炉、钢包维修、连铸机钢水包等污染源烟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确保稳定达标。

5.露天料场环境整治。对露天料场实施封闭改造,原料转运设施建设封闭皮带通廊,转运站和落料点全部配套抽风收尘装置,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6.全面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借鉴唐钢、邢台德龙钢铁环境精细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查找问题,制定规章、制度及措施,全面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

三、焦化行业脱硫脱硝及综合整治

(一)焦化企业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治理。20166月底前,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开工建设,201612月底前完工。

(二)综合整治。按照河北省环保厅文件要求,对废水、废气进行综合整治,治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标准。

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

焦化、喷涂、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全部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

 

附件:

1.2016年燃煤锅炉整治任务表

2.钢铁企业烧结机及竖炉脱硫烟气颗粒物深度治理任务表

3.焦化行业脱硫脱硝及综合整治任务表

4.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任务表

 


附件.doc
锅炉整治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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