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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03 10:4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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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发〔2017〕2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常务副县长:李强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监察、发展改革(物价)、城建、统计、行政审批、铁路建设、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人防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支铁办、房屋征收办。

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城乡规划工作。

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吴海山

负责对外开放、流通、科技、园区经济、市场建设、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局(招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建材大市场管委会、粮食局、烟草局。

负责与工商联、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滦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滦县支行、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

副县长:刘翠萍

负责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监管、民政、民族宗教、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爱卫办)、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民宗局)、档案馆。

负责与工会、团县委、妇联、电视台、老年体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李晓红

负责协助李强常务副县长、刘翠萍副县长工作。

 

 

滦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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