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政发〔2017〕2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常务副县长:李强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政府机关、监察、发展改革(物价)、城建、统计、行政审批、铁路建设、人防等方面工作。
分管政府办公室(人防办)、监察局、发展改革局(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务服务中心、支铁办、房屋征收办。
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城乡规划工作。
负责与人大、政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吴海山
负责对外开放、流通、科技、园区经济、市场建设、金融等方面工作。
分管商务局(招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建材大市场管委会、粮食局、烟草局。
负责与工商联、科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联系中国人民银行滦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滦县支行、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滦县支公司。
副县长:刘翠萍
负责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旅游、市场监管、民政、民族宗教、档案等方面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爱卫办)、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民政局(民宗局)、档案馆。
负责与工会、团县委、妇联、电视台、老年体协的联系协调工作。
副县长:李晓红
负责协助李强常务副县长、刘翠萍副县长工作。
滦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