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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2 09:23: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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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7〕4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滦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滦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河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和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滦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单位组成

(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环保局、水务局、质监局。

参加会议人员: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同志。也可以根据会议议题适当扩大会议范围(如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等),组织开展专题会议。

二、联席会议工作任务

(一)分析研究和通报阶段性公共机构工作情况,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特点和难点,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工作问题,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研究确定县本级党政机关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相关标准,建立县本级党政机关既有绿色节能改造工作的项目评审、审批、资金拨付、组织实施和评价验收等管理机制。

(三)审定财政投资党政机关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计划、预算编制、年度计划。

(四)审定教、科、文体、卫等行业制定行业节能目标任务,听取开展节能改造工作情况汇报。

(五)研究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考核机制、激励机制和节能奖惩办法。

(六)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公共机构节能相关工作。

(七)确定提交县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审议事项。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行业主要负责部门任务分工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和县本级公共机构节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依托互联网+机关事务平台,提升对公共机构节能整体数据的分析能力;建设公共机构节能数据库、节能管理功能模块,采集、统计、汇总能源资源数据,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的数字化、智能化、绩效化管理。

(二)发改局。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规划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各类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全县政策层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公共机构相关煤改气、煤改电等节能工作审核。

(三)财政局。制定财政的激励政策,加强各级预算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统筹预算内资金使用管理;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十三五”规定中的“开展绿色办公行动”,贯彻落实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对节能清单所列产品以“★”标注的,实行强制采购;鼓励我县企业积极申请节能产品认证,进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按照省、市、县节能减排资金相关规定在资金使用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四)住建局。制定完善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政策标准,加强对建筑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的指导监督,监督新建公共建筑的设计与施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强化工程建设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督管理;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公共建筑节能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建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五)工信局。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改局开展“绿色出行行动”和“绿色信息行动”,开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试点工作,为干部职工、社会群众提供绿色出行方式;开展绿色数据中心试点,实施数据中心节能改造。

(六)环保局。推进公共机构污染治理,加快推进公共机构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推广使用环境友好产品;倡导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节能环保氛围。

(七)水务局。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公共机构中开展“制度完备、宣传到位、设施完善、用水高效”的节水型示范单位;宣传推广节水型单位技术和管理经验;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共机构中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器具。

(八)质监局。指导公共机构建立健全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管理;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公共机构落实《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和管理要求》;配合发改局积极推广特种设备节能产品,推动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

(九)教育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行业节能工作标准,分解工作任务目标,并组织实施;开展行业节能工作检查,建立重点用能单位监督和情况通报制度。与相关部门制定方案,以绿色文化进机关、绿色文化进校园、绿化文化进医院、绿色文化进场馆等活动为重点,带动全县公共机构开展绿色文化活动。

四、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联席会议的召集单位,召集人由政府办公室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议事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召集单位预定召开联席会议时间,并提前会商各成员单位,收集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确定会议议题,正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根据联席会议的议题和内容,联席会议将邀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四)各成员单位和参会单位通过会商,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跟踪落实联席会议提出的工作任务,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报告有关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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