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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滦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6 17:35: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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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政办〔2015〕36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

《滦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滦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水平,实现工程管线数字化、动态化、现代化管理,更好地为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目的

通过普查,全面掌握城市范围内地下管线现状,建立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实现科学化、数字化、动态化管理,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城市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各类综合管廊。

(二)普查内容:地下管线的基础信息普查和事故隐患排查。

基础信息普查应重点掌握地下管线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埋设方式、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建设时间、运行时间、管线特性、沿线地形以及相关场站等信息。

事故隐患排查应全面摸清存在的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特别是要查清重大事故隐患,包括:隐患地点、隐患类别、隐患部位、隐患描述、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有安全标识、是否采取整改措施等。

建立健全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全县统一数据格式标准,将管线测量结果录入数据库,实现管线管理的数字化,并做好后续新建管线的动态更新。

三、工作步骤

(一)2015年10月18日前,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制定本单位地下管线普查实施方案(包括责任人、日常工作联系人),报送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局)。

(二)2015年12月底前,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工作。2016年1月底前,由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上述区域管线普查成果和管线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城乡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各管线权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滦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局,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各镇政府(街道办)、县直有关单位要抓紧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行属地责任制。规划局负责牵头组织县本级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编制管线普查实施方案,制定管线普查技术规程,指导、协调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进行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并做好地下管线普查成果验收和归档工作。各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负责组织所属地下管线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按要求及时、准确提供既有地下管线相关基础资料,建立和完善所属地下管线专业信息系统。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务于每月月底向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普查工作进度情况。

普查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如下:

1.新城区、古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由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负责,并及时将普查成果,报送规划局进行成果验收和系统录入。各管线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要以此次普查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独立的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应与规划局的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相一致。

2.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开发区的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由所属镇政府、管委会负责完成,管线普查的技术规程、成果要求和管线信息管理信息平台,应与规划局的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相一致。

3.对发现的无主管线,由地下管线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普查和隐患排查,并由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门公示公告后,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拆除或封填。

(三)规范运作、确保质量。各专业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应按照《唐山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要求的技术标准开展工作。为保证测量结果的真实完整可靠,测量过程中需委托有相关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质量、探查、测量、作业安排等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报送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普查成果,应有监理单位盖章。

验收应经过探测单位自验、监理单位查验、权属单位核验,最终数据成果由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以专家评审的方式逐一进行验收。

为保证管线测量及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的统一,参照《唐山市地下管线普查技术规程(试行稿)》,各单位从邮箱自行下载:lxgxpc@163.com;密码:lx123456

(四)落实资金、充分保障。城区、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开发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费用、无主管线普查费用和建设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经费由县财政予以保障。其余各专业管线的普查和隐患排查经费,由专业管线主管部门和权属单位自筹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雪峰、王琳,联系电话:7386130,传真:7386177。

 

附件:滦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滦县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久福  副县长

副组长:于忠君  政府办副主任

张晨曦  规划局局长

成  员:王政辉  住建局主任科员

于晓冰  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韩宝喜  住建局副局长

霍东兴  交警大队大队长

曹柱国  滦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晓明  司家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守禹  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丽荣  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旭春  新奥公司副总经理

霍  炬  热力公司经理

王友谊  滦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副经理

谷波涛  联通公司总经理

尚  游  移动公司总经理

郑  帅  电信公司总经理

孟庆文  河北广电滦县分公司经理

杨瑞刚  滦州镇人大主席

吴振兴  榛子镇副镇长

张炳振  响嘡镇人大主席

甄建波  东安各庄镇武装部长

王汝春  油榨镇副书记

阚来臣  九百户镇副镇长

高  香  雷庄镇副镇长

马金钊  茨榆坨镇人大主席

申建成  杨柳庄镇宣传委员

吴志杰  古马镇副镇长

刘恩福  小马庄镇副镇长

张洪涛  王店子镇宣传委员

刘立春  古城街道办宣传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晨曦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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