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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司法局执法职责、权限

2015-06-19 11:16:06 浏览次数:

1、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改正;对当事人的投诉,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认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提出处罚建议。

2、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