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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
见整改任务(序号47)整改验收公示

2026-02-06 19:37:00 浏览次数:

第三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47)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2月6日至2月26日(10个工作日),监督方式:市城管执法局,监督电话:0315-6790082,邮箱:cgjglc405@126.com,通信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卫国北路20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监督电话:0315-2803807,邮箱:hbstsdc@163.com,通信地址:路北区果园乡北新西道86号。

一、整改任务

1.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统筹协调,组织指导13个县(市、区)加快项目手续跑办。

2.科学组织施工,加快工程进度,2025年12月底前建设完成13处建筑垃圾堆砌地。

3.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工作责任,督导13个县(市、区)加强运行管理,严防发生次生污染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管执法局、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古冶区、曹妃甸区、迁安市、遵化市、滦州市、滦南县、迁西县、玉田县、芦台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三、整改情况

曹妃甸等13个县(市、区)均成立专班,加快建筑垃圾堆填场手续办理,截至2025年底均已完成建筑垃圾堆填场建设,全部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四、验收情况

唐山市城管执法局采取查阅佐证资料、开展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验收,认为该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材料完整清晰,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唐山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