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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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6-02-03 16: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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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 | 群众反映:在滦县响嘡镇太平庄村田兴铁矿打工,拖欠包括其在内的三名工人4个月工资,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备案未受理,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滦县人社局回复:局领导非常重视,并责成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监察大队接到热线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反映人张先生,该投诉电话人实为詹国峰。4名工人在开滦建设集团3#井打工,拖欠4人其50000多元工资。经过与开滦建设集团协商,他们4人50000多元工资已在前两天发放,此事得到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