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12345信箱 >

占地补偿

发件人姓名:
提交时间: 2016-01-15 15:22:00
查看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隐藏
内容:
 
管理员回复:

群众反映:滦县雷庄镇解各庄村民反映,该村修建铁路占该村耕地,该村村委会给村民补偿按照村委会记录亩数发放,不是按照实际占地亩数发放,请调查处理。

滦县雷庄镇政府回复:1999年土地承包时,因耕地邻道或树行、桑棵,丈量时长或宽有的让出遮阴地,出现承包合同写的地少,实际地多的现象。现铁路占地,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占地补偿款按合同本记录为准发放给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