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咨询投诉 >

关于小区停电的问题

2017-02-10 浏览次数:

群众反映:滦县嘉凤园小区的住户反映:此小区强制停电,供电局回应称没有交取电费,但业主称已经缴纳电费,希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滦县电力局回复:接到市长热线反映的情况后,我公司高度重视,快速行动,积极组织排查,经查实,滦县嘉凤园小区供电线路在滦县坨变职校513线路**号杆处,涉及51250KVA变压器,用户1200余户。自20156月德发物业有限公司接管嘉凤园小区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滦县供电分公司新城第一供电所与德发物业公司签定供电合同,划分区域,高压线路归滦县供电分公司新城第一供电所管理,低压线路及用户归物业公司管理。从20168月至20161128日期间,接管嘉凤园小区的德发物业有限公司每月都拖欠滦县供电分公司电费,共计178886.35元。我公司多次下达电费催缴通知书,拖欠的电费仍未交清。至2016年底,陈欠电费已达136683.93元。20161122日,再次对其拖欠电费进行催缴后,与该小区物业、业主委员会、街道办协商未果,无奈的情况下,于201712511时,按供电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对拖欠电费户进行了停电措施。该户至今仍拖欠电费达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