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反映:县道何茨线上都是超载的改装大货车,道路都压坏了,没人管理,请调查处理。
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回复:近日,接到数字城乡管理事项交办通知单0558号通知单后,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地方道路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我站将责成路政巡视大队加强日常巡视,按现行规定交通局负责消除违法行为(治超站卸载超载物),交警对超载车辆进行查扣,我站将结合交警部门对超限超载的违法车辆进行治理,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
网站首页|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及以上浏览器 滦州市人民政府地址:滦河西路003号 邮编:063700
滦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滦州市各镇街、各部门联合承办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 1302230001
技术支持:赫鸣科技
冀公网安备130200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