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保定点申报通知
2016-10-20 浏览次数:
20161020112437619.doc
滦县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关于2016年度申请基本医疗保险
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结合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实际,经研究,2016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工作于10月份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受理申请时间
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1月5日。
二、 递交申请材料
按照《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办法》(唐人社字〔2016〕108号)、《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流程》(唐医保〔2016〕35号)递交申请材料。
三、受理申请地点和联系方式
滦县基本医疗保险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7101260。
四、其它事项
1、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逾期不申请或受理申请期限内不能提供完整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2、经办机构通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滦县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