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简介
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简介
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期限30年,整个还款周期相比银行贷款可少支付利息20万元!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连续、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3.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手续合法、产权清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二手房);
4.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所购住房为购房家庭的第一或第二套住房。
6.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7.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
8.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商品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不动产专用发票;
4.住房公积金卡或异地缴存证明及明细
5.个人信用报告;
6.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超过60万。
2.首付至少为20%
3.最高月还款能力=家庭收入─每月生活费1000元─家庭其他贷款或外债的月还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不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有共同还款人的,以借款人与共同还款人中允许贷款年限短的一方计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
附:1.本须知所述的各项规定内容将根据上级政策随时做出调整,如未能即时更新,敬请谅解。
2.本须知的解释权归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滦县分中心。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滦县分中心
2016-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