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09-28 浏览次数:
公 告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冀政[2013]50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具体办法的通知》(冀教督字[2013]7号)规定的申报程序,河北省人民政府将组成评估组于2016年10月31-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9月28日至10月4日。如有意见,可向滦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联系电话:0315-7181675
电子邮箱:lxjydds2009@126.com
通讯地址:唐山市滦县文兴道18号滦县教育局督导室
邮政编码:067000
唐山市滦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