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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公告

2016-09-09 浏览次数: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我市市县乡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现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161)提出的“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规定公告如下:

1. 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 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 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 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

8.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 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进行监督,如您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请及时向组织反映。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举报电话:

0315-12380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举报网站:

 http://www.heb12380.gov.cn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信件地址: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管理处(邮编:063000)

         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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