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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滦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07-06 浏览次数:

中共滦县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583日至92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滦县进行了巡视。12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滦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在整改工作中,滦县县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强烈的责任感推进整改工作,严格抓好整改落实。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一)关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时落实不够好”问题。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在深入落实《中共滦县县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的意见》(滦县发〔20148)的同时,县委制定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组)主体责任三项制度》(滦县字〔201520号),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报告、主体责任督办三项制度,在完善县委8个方面32项主体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由县纪委督促全县各单位制订责任清单、履行报告制度,并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三是开展专项巡查。组织开展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巡查,对巡查发现的107个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将巡查情况作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发现的党员干部个性问题记入干部作风档案。四是严格监督问责。对发生违法违纪案件的部门和单位,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如对滦州镇挪用公款案,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分别给予该镇历任5名党政主要领导和县委农工委一名副书记党纪处分;对大操大办子女婚事的地税局一名股级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局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对纠正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工作不力的18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五是纳入综合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纳入综合考评体系,在年度考核时,由县纪委、组织部联合考评考廉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考评研判,与单位评先、干部评优挂钩。

(二)关于“纪委的监督惩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聚焦主业,专司其职。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情况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对一些单位特别是各镇纪委(纪检组)职责不专、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在分管和参与其他工作、没有做到专司其职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调整到位,对2名履职不力的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重新组建了6个长期办案组,调整12名高素质人员充实到纪律审查队伍,明确3人专门负责案管工作,从事纪律审查工作的人员占到县纪委机关人数的三分之二。选派23名干部参加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选派2名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办案。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建立完善10项管理制度,防止“灯下黑”。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将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全年受理信访举报270件次,立案185件,处分185人,其中科级干部24人。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召开2次全县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9起典型案件;在县委“严以用权”专题研讨会上再次通报5起典型案件。通过加强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强化了震慑作用。

(三)关于“有的县级领导干部党性意识不强,不敢担当,对上级的要求打折扣搞变通”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践行“三严三实”,打造干事担当的干部队伍。县委印发了《关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规定》(滦县字〔201525号),进一步推进各级干部知行合一。不断深化“四个干”抓落实机制,将实事工程、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深入开展“爱唐山、爱滦县、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和“月评十佳”、年度“十佳标兵”评选活动。不断浓厚干部干事创业、担当负责的氛围。二是持续开展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①摸清底数。对全县企业排污许可情况及有关政策进行了核查,巡视期间全县持有临时排污证单位50家,尚未取得排污证单位34家。2015101日《河北省达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前,排污许可证特别是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权限分属市、省环保部门,排污许可证都是由省环保厅统一印制的“临时排污许可证”。101日后,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权限全部下放到县环保局,省环保厅印制的排污许可证删掉了“临时”字样。②分类施治。责令县环保部门加强监控,予以整改。目前,原持有临时排污证的50家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44家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版正式排污证;3家企业关停拆除;3家养殖场按新规定不再发放排污证。原没有排污证的34家单位中,7家因停产关闭或未建完不需要持证;12家通过完善手续可以尽快发证(已完成9家,3家正在完善手续);6家停产整治;5家钢铁企业已纳入省环保厅备案,全省统一进行安排;剩余4家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分别是河北钢铁研山铁矿、榛子镇高速服务区、冀杨水泥、增益水泥。下步,将采取加快搬迁、依法处罚、争取省厅政策支持等措施推进发证工作。③举一反三。在积极整改这84家企业的同时,进一步排查梳理,扩大整改范围。126日,召开了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滦政办〔201547号)。成立四个执法巡查组,紧盯重点企业减排、扬尘、垃圾焚烧等难点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城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印发了《滦县城乡违法违章建筑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滦政发〔201534号),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研究调度,不间断督导检查。现已对城乡接合部组织大规模拆除行动11次,拆除违法违章建筑97处,有效遏制了违建势头。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制度》《违法违章建筑预警制度》《启动执行问责机制》等长效制度机制,着力实现城乡秩序的持续好转。四是严肃追究问责。县监察局出台了《环保专项治理问责办法》,规定对履职不力的9种情形,采取诫勉谈话、停职检查等7种问责措施。县纪委组织开展了以污染环境、私搭乱建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现正对4个相关单位在私搭乱建执法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已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廉洁纪律问题方面

(一)关于解决“村、镇资金监管机制存在漏洞”问题。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广泛开展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了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党纪条规学习教育和县纪委常委警示教育巡回宣讲等活动。加大对农经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县委农工委分批举办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了镇、村相关负责人的政策法规水平。二是加强村权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修订完善了《滦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办法》(滦县字〔201517号)。强化“三资”管理网络平台建设,实现了省、市、县、镇四级农经管理信息联网。落实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完成了全县506个村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资金总额87203万元,对审计发现的1名村干部违规问题,移交纪委,给予了党纪处分。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性资金管理。县政府印发了《滦县政府性资金管理办法》(滦政发〔20154号),对各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进行严格规范,形成了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四是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农村“三资”管理方面案件34件,党纪处分农村党员干部69人,其中坐收坐支农村集体资金的17人,挪用、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金的26人,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26人。五是深入开展镇村财务大检查专项行动。印发了《滦县镇村财务规范管理大检查实施方案》(滦政办〔20161号),对2015年以来各镇(街道)管理的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代管的农村集体资金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各镇除保留镇级零余额账户和农经管理站代管账户外,其它账户一律撤销,坚决堵塞村、镇资金监管机制的漏洞。

(二)关于“一些单位乱收费屡禁不止”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1216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滦纪字〔201534号),针对违反规定的行政收费11种行为和行政处罚9种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清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第三方”监督。“第三方”机构以“神秘客户”身份,采取暗访调查、电话回访、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具有收费职能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不断加强社会监督。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力度。对县工商局行政处罚不规范问题进行了查处,给予3人行政警告处分,对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响嘡镇农业站乱收费问题进行了查处,分别给予站长和技术员2人党内严重警告、警告处分。

(三)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混乱,存在腐败隐患”问题。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梳理了房地产建设项目。组织住建、国土、规划等部门就我县近3年来房地产开发项目手续办理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除滦师住宅楼、盛泰家园、温馨家园、葛坎平改等4个项目手续不完备外,其他15个项目手续已经完备。二是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县政府印发了《滦县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滦政发〔201533号),组织开展“回头望”,着重解决尚未整治到位的问题,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开发行为。三是分类施治,强力推进。对滦师住宅楼、盛泰家园、葛坎平改项目,对其违法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罚,对手续不全的问题,逐一施策,全部合理确定了整改纠正方式。对温馨家园项目,正在通过司法程序依法解决。四是举一反三,完善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的监管责任,严格资质审查、把住市场准入,加强巡回检查、杜绝违规项目。对擅自施工、擅自预售的行为,在依法处罚的同时,计入“违法行为记录诚信系统”,在信息平台公开曝光,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有序发展。五是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一旦群众举报及工作中发现典型案件或腐败线索,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公布一起。

(四)关于“个别干部与企业老板勾肩搭背,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开展了“讲纪律、守规矩”主题教育月、“十不准”专题教育、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等活动,累计组织73场警示教育宣讲,组织全县92个单位4000多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条规知识考试,筑牢防线。二是对发现的涉嫌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到位。县纪委开展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清理行动,对43人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违反规定的5名科级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三、组织纪律问题方面

(一)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有时不够严格”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议事规则。重申了《中共滦县县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滦县字〔201429号),坚持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常委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事项尤其是“三重一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提高县政府常务会议效率,抓大事、议大事,在议题讨论过程中注重发挥民主,充分听取各列席单位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依法依规。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本级自查与上级对下级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年中、年末开展2次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民主评议。三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细化标准、提高权重,将各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加大了党建工作考核权重。

(二)关于“消化超配科级干部职数工作力度不够”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摸清底数,深入推进消化方案。对所有超配干部明确消化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消化任务。20149月,我县核定超职数配备干部102人,目前已消化95人,完成消化任务的93.1%,还有超配干部7名,将采取交流轮岗、向缺配岗位调整、免去兼任职务等方式,严格按时限完成消化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理顺机构编制职数,规范领导职数设置,坚持干部任前预审制度,严格履行向上级组织部门报批手续,确保不再发生新的违规超配干部现象。

(三)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还不够好”问题。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摸清底数。按照同一单位任职年限、同一班子任职年限、同一职务任职年限三个层次,对全县科级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了分类,摸清了底数。二是建立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交流对象、交流条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使干部轮岗交流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大交流力度。对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结合干部调整,有计划地进行交流。不断丰富干部交流方式,坚持任职交流、回避性交流,加强县直与镇、县直与县直、镇与镇等部门之间的培养锻炼性交流。

(四)关于“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把关不严”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认真搞好自查,摸清底数。20144月,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县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对于20117月至201310月期间不按程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已经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了从严规范管理。201310月以后,我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存在事业单位违规进人情况。二是严肃人事纪律,加强用人监管。今后,将继续抓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严格执行编制核准制度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方案核准制度,加强招聘、选聘过程监督,建立备案备查制度,确保公开、公平。

(五)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严”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从20155月,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抽调专门力量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重点审核出生时间、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以及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材料是否完整规范。二是严肃纪律,分类处理。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改: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及时补充收集;重要信息记载不一致的,进行调查核实;对档案造假的,按照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和组织处理。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对档案的收集、归档、移交、查阅、使用、保管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完善。健全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机制,严把干部档案质量“入口关”。四是加强管档人员队伍建设。按要求选好配强档案工作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

(一)关于“有的干部懒政怠政,执行力不强”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开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行动。县纪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滦纪字〔201531号),采取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管等方法,实行对庸懒散拖、懒政怠政的常态化整治。二是完善“四个干”抓落实机制。按照《年度重点任务“四个干”运行图》,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和考评体系。研究制定了《滦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约谈办法(试行)》(滦县发〔20159号),对被动落后单位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督促各级干部振奋精神,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三是不断加大督导力度。整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等督查力量,成立“大督查办”。研究出台了《全县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办法》(滦县办字〔201536号),建立了督查部门、考核部门和牵头责任单位联合督导机制,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四是实现督导考核与干部使用挂钩。督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使用、评优评先的依据,引导各级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庸下能上”的用人机制。

(二)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变相接受基层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仍有发生”问题。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相关规定,加强全县“三公”经费的全方位管理和审计监督,不断完善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方面的各项长效机制。2015年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2016年预算安排坚持只减不增,加强对重点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延伸审计,坚决杜绝财务管理混乱、违反八项规定现象。二是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管理方式。责成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接待办,进一步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细化了公务接待分工和公务接待标准。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执行,有效杜绝了各单位违反八项规定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了机关用车管理制度。财政局按照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完成了公车改革基础数据的认定、测算工作。《滦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定,待省批准后实施。四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坚持常态化监督检查。明确了13条纪律红线,突出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滥发补贴、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明察暗访23次,发现19个问题线索,查实11个问题,党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6人。

(三)关于“领导干部开会多、下基层少问题没有根本改观”问题。主要采取了两项措施:首先,严格压减会议,解决“领导干部开会多”问题。严格执行《关于改进会风文风和规范各类活动的若干规定》(滦县发〔201410号)和《关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规定》,未列入计划或未经审批的会议一律不得召开。县委办、政府办建立了责任科室、分管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逐级审核机制。县四大班子领导带头落实八项规定,从严审批各类会议、活动,带头落实“无会月”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开会。其次,落实“一线工作法”,解决“领导干部下基层少”问题。四大班子带头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规定》,建立了下基层调研长效机制。确保每位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90天,至少安排一次不少于34天的蹲点调研。带头落实“一线工作法”,每周至少安排12次下基层调研活动,每月至少解决12个实际问题,每季度至少形成12项调研成果,县委、县政府每半年集中听取一次调研成果汇报。

目前,整改成效还是阶段性的,有些任务还要继续深入落实。下一步,县委将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深入抓好有关事项的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涉及面广,必须分类施治、统筹推进,逐一解决到位。对已整改到位的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继续加大力度,做到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力度更大、效率更快,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督促检查,直到问题彻底解决。

(二)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围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针对问题集中的领域,以“零容忍”的态度公开严惩。突出源头预防,进一步健全警示告诫、干部作风档案管理等机制,实现干部清正、政治清明。

(三)以整改落实推动全县各项工作进步。县委将以这次整改落实为契机,在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唱响“实干兴县”主旋律,引导全县上下把主要精力聚焦到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上来,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军全国百强”励志攀登,向上级党组织和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677日至97日)。联系电话:13373156608(工作时间);邮政地址:滦县滦河西道005号;邮编:063700;电子邮箱:13373156608@163.com

 

                                                             中共滦县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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